ICP经营许可证

ICP,网络内容服务商 英文为 Internet Content Provider 简写为ICP,国家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企业实行许可证制度,凡是通过互联网向用户提供有偿信息的网站都需要办理ICP。

办理申请企业需满足的基本条件

  1. 经营者为依法设立的公司
  2. 注册资本100万人民币
  3. 缴纳社保人员最少3人
  4. 公司属于内资企业(股东逐级追溯均不能有外资)
  5. 服务器放置地(个别省份有要求)

如满足以上条件您需要准备的材料

1、公司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;
2、公司章程(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);
3、公司股东为自然人,需提交其身份证原件扫描件;
公司股东为企业法人,需提交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扫描件和公司章程(加盖工商局档案查询章原件);
4、3名公司主要管理人员的清单列表(含姓名、职务、学历、联系方式、邮箱等),以及身份证原件扫描件;
5、公司为员工所上的最近三个月的社保证明(应加盖社保机构红章);注:最少3人
6、域名注册证书
7、电信主管部门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。注:1.企业获得其他部门颁发的许可证的,需要提供许可证正页、附页、特别规定事项页、年检页;
 8、法人和股东身份证原件扫描件
9、公司固话、传真、邮箱、法人手机和邮箱
10、服务器托管协议和托管商IDC资质
11、服务器物理放置地址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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